关于 2025-2026 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及国家助学金拟资助名单的公示

来源: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建筑与艺术传媒学院(2020)

时间: 2026-05-06 22:42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 的通知》(粤教助〔2023〕2 号)、《关于印发 <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 的通知》(华夏院学字〔2022〕33 号)等文件精神,学院 2025-2026 学年共收到困难认定材料 120 份(含春季新申请 5 份,剔除退学),认定结果详见附件 1。家庭经济认定为困难的学生有 85 人,剔除因违规违纪取消资助资格学生 2 人,2025-2026 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实际拟资助困难学生 83 人(名单详见附件 2)。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教〔2021〕310 号)文件精神,在读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审、学生处复审,2025-2026 学年春季学期我校共有 26 名退役士兵学生符合资助条件(名单详见附件 3)。

现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国家助学金(困难学生、退役士兵学生)拟资助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许哲佳书记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 年 5 月 6 日至 2026 年 5 月 8 日(三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0-87860021


附件3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拟资助名单退役士兵学生.xlsx

附件2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拟资助名单困难学生.xlsx

附件1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120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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