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预通知
来源: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建筑与艺术传媒学院(2020)
时间: 2025-09-05 20:42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落实工作责任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华夏院学字〔2023〕14号)关于印发《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华夏院学字〔2022〕33号)关于印发《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学院设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认定工作组、评审委员会等专项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报送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学院要全面深入宣传解读学生资助政策。要在开学两周内通过班群通知、班级会议完成对全体学生的资助政策宣传,确保每位学生清楚了解相应的资助条件、标准、申请步骤等。学院要保存相关宣传佐证。要引导学生树立自立自强、知恩感恩的精神品质。要持续开展防诈骗教育,提醒学生警惕电信诈骗和不良校园贷,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甄别能力。学校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建立对学生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
三、加强教育培训
各学院要加强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至少每学期培训一次,做到全体辅导员全覆盖、资助工作内容全覆盖,尤其要加强院(系)支部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和资助工作人员法纪教育、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学生资助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各学院从事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要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确保每一位经办人员明责任、知敬畏、守底线。
四、严格资助程序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申请审核,确保资助数据真实、准确、有效;避免因错报、漏报或未在规定时限确认相关资助数据,而造成资金缺口。要重点复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比超过本年级、本学院平均值30%以上的申报材料。加强资助档案管理,确保各项学生资助工作可溯源,学生资助相关的电子档案及纸质档案保存期限均不少于10年。强化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完成学生申报及系统录入工作。
五、预计时间安排
1、 国家奖学金(华夏院学字〔2022〕33号)关于印发《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
9月22日前,各学院按照名额分配组织学生完成国家奖学金申请,按规定程序完成院内审核,并将推荐名单在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后将推荐结果、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
9月23日-9月24日,学生处对推荐名单、学生材料进行汇总审核。
9月25日-9月30日,学校将推荐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10月,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向省教育厅报送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
2、 国家励志奖学金(华夏院学字〔2022〕33号)关于印发《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
9月25日前,各学院按照名额分配组织学生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按规定程序完成院内审核,并将推荐名单在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后将推荐结果、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
9月26日-9月30日,学生处对推荐名单、学生材料进行汇总审核。
10月9日-14日,学校将推荐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10月中下旬,学校向省教育厅报送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
3、 国家助学金(华夏院学字〔2023〕14号)关于印发《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9月28日之前,各学院按要求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申请,按规定程序完成院内审核、公示结果,并将评审名单、认定结果、学生材料报送学生处。
10月9日之前,各学院按要求完成学院交叉审核。
10月10日-10月15日,学校完成校内审核,并对困难比例高于本校平均值30%以上的学院进行重点审核。
10月16日-10月22日,学校将学生名单、认定结果等公示5个工作日。
10月31日前,学校向省教育厅报送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一式一份)
1.《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电子版
2.学业成绩表原件 纸质版 +扫描版
3.学生综合测评表 纸质版 +扫描版
4.荣誉证书复印件 纸质版 +扫描版
5.个人简历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纸质版一份) +电子版
6.学生居民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两证复印在同一页) 纸质版 +扫描版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材料(一式一份)
1.《本专科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 电子版
2.学业成绩表原件 纸质版 +扫描版
3.综合测评表 纸质版 +扫描版
4.荣誉证书复印件 纸质版 +扫描版
5.学生居民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两证复印在同一页) 纸质版 +扫描版
(三)国家助学金报送材料
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
2.《自采集家庭经济信息表》电子版
七、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按2023和2024级在校生人数分配,人数以2025年9月4日教务系统数据为准。国家励志奖学金按2023和 2024级在 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人数分配。

八、具体时间安排与报送材料等相关事宜以收到广东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附件
附件1: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本专科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
附表3: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表4: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
附件5:自采集家庭经济信息表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5年9月5日